【真题】安徽大学《612法理学、宪法学》2008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导读:安徽大学《612法理学、宪法学》2008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特别说明:该考研真题答案由本机构教研组精心创作编辑,版权归本机构所有,仅供考生参考,侵权必究。 一、名词解释 1.法的要素 答案: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成分或元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础,是法律发挥其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前提。 2.法律部门 答案:...

安徽大学《612法理学、宪法学》2008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特别说明:该考研真题答案由本机构教研组精心创作编辑,版权归本机构所有,仅供考生参考,侵权必究。
一、名词解释
1.法的要素
答案: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成分或元素,包括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础,是法律发挥其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前提。
2.法律部门
答案: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权利
答案:权利是法律赋予人们享有的权益和利益,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做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做出一定的行为,要求他人做出相应的行为或不得做出相应的行为。权利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法律规范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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