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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2016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时间2026-08-13 23:35:01发布admin分类考研真题浏览23
导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2016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特别说明:该考研真题答案由本机构教研组精心创作编辑,版权归本机构所有,仅供考生参考,侵权必究。 一、名词解释(本题共30分,每小题5分)。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答案: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

【真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2016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2016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特别说明:该考研真题答案由本机构教研组精心创作编辑,版权归本机构所有,仅供考生参考,侵权必究。
一、名词解释(本题共30分,每小题5分)。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答案: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的条件时生效。通说认为,除了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外,其他民事行为均可以由行为人设定条件,以此来限制民事行为的效力,从而满足行为人的各种不同需要,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的、不确定的、合法的、由当事人设定的事实。
2.(侵权法上的)过错
答案: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考察的是行为人在行为当时的主观状态,它与行为本身不同。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3.重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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