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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北京化工大学《681民商法》2007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时间2026-08-04 21:53:47发布admin分类考研真题浏览19
导读:北京化工大学《681民商法》2007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特别说明:该考研真题答案由本机构教研组精心创作编辑,版权归本机构所有,仅供考生参考,侵权必究。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它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其中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民事法律...

【真题】北京化工大学《681民商法》2007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北京化工大学《681民商法》2007年考研真题参考答案
特别说明:该考研真题答案由本机构教研组精心创作编辑,版权归本机构所有,仅供考生参考,侵权必究。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民事法律事实
答案: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它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其中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前提,是民法确认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依据。
2.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
且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3.添附
答案:添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物或由所有人以外的人加工而成为新物的事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类型。添附是取得所有权的基本方法之一,其结果是形成新的物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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