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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北京大学《624民商法学》1999年考研真题(暂无答案)

时间2026-08-08 14:35:13发布admin分类考研真题浏览22
导读:<p>北京大学 1999年民商法学专业试卷 一、根据民法对民事权利的规定论民法的私法性质。(北大1999研) 答:“民法是私法”已成为学界共识。而私法是关于私权利与私人利益之法,正如日本学者所说,私法是关于个人相互间的关系的法,所以观察个人相互间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负有义务之司法是否适合法律的秩序,就是私法规定的立法着眼点。私法所保护的法律秩序...

【真题】北京大学《624民商法学》1999年考研真题(暂无答案)

<p>北京大学
1999年民商法学专业试卷
一、根据民法对民事权利的规定论民法的私法性质。(北大1999研)
答:“民法是私法”已成为学界共识。而私法是关于私权利与私人利益之法,正如日本学者所说,私法是关于个人相互间的关系的法,所以观察个人相互间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负有义务之司法是否适合法律的秩序,就是私法规定的立法着眼点。私法所保护的法律秩序,主要是该关系当事人之个人利益。民法的私法性质决定了民法是权利法。民法作为私法,调整以平等为特征的市民社会生活关系,其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对私权的维护调动市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民事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生活的繁荣。由此也就决定了民法的权利法性质,即在规范方法上,民法必然以私权神圣为原则,以权利为中心来展开它的规范体系。换言之,民法通过对民事权利的详备规定来彰显自己的私法性质,其具体表现如下:
(1)权利在民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权利”是古罗马私法的一个伟大创造。罗马私法将个人利益单元化,创立“权利”这一法律单元细胞。民事权利是法律许可的民事主体实现某种利益而自主实施某种行为的范围,即民事主体在法律制约下的行为自由空间,或者称为民事主体获得合法利益的可能性。权利的核心是利益,权利的本质是自由。民事权利本位观是指承认并贯彻权利为主导,义务围绕权利而设定的法律观。确认使社会每个成员均有其自身利益,并使这种利益权利化,禁止他人的非法干涉,从而使个人利益在法律上是界定的、明确的,可以把握和确定的,就会使民法起到正确指导、鼓励人们去明确追求其正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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